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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厅副厅长刘家铎被起诉,据报东北一个厅长职位需贿赂两个亿

中共最高检通报,7月12日,中共辽宁省公安厅前副厅长刘家铎,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起诉。“容留他人吸毒”是官方在指控官员时非常罕见的一条“罪名”。

公开资料显示,刘家铎曾任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等职。

刘家铎于2008年起在辽宁省公安厅任职,2015年出任该厅副厅长。在这期间担任刘的领导或是与之共事的官员,近些年纷纷落马。

比如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于2023年2月被起诉,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省公安厅前厅长李文喜于2023年1月被判死缓,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于2022年被判死缓,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姚喜双于2021年被起诉。辽宁省政协前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月先也于2020年被查。白月先于2008年至2014年间任辽宁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除了前述王大伟、李文喜、白月先外,辽宁省还有四名公安厅厅长副厅长已落马。2016年,辽宁省公安厅前厅长李峰被查;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前公安厅长薛恒被查。2023年4月,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辽宁省公安厅前副厅长周朝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2023年5月,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辽宁省公安厅前副厅长董雪峰作出逮捕决定。

上述几人掌控辽宁省公安系统长达数十年之久,他们都是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当政时,被提拔重用为辽宁省委常委、省公安厅长等要职。

其中,李文喜曾是江泽民亲信薄熙来、周永康的下属。薄熙来2001年至2004年任辽宁省长期间,李文喜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而当时公安部部长就是周永康。

薛恒是周永康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时,被提拔重用为辽宁省公安厅长。

王大伟是江泽民亲信孟建柱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时,被提拔重用为辽宁省公安厅长。

记者在搜索这些落马的高官在任期间所行所为,在海外炼法轮功的人所办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国际)网站的“辽宁省公安厅”栏下,有王大伟、王立科、薛恒、李文喜、李峰等人名字,他们都做过共同的事,就是在本地或跨省迫害过炼法轮功的中国人。

公安人员,本是知法懂法、打击违法犯罪份子的,自己却被当违法犯罪份子打,如刘家铎,本来是查毒反毒辑毒的公职人员却以容毒被指控,这类荒唐新闻在中共官场或受官场影响的事业单位并不少见。比如反贪官员被查出贪污,纪委官员被纪委查出违纪违法,医生被查出手术刀杀人,新闻工作者造假……而且,中共党官与其他国家官员的腐败有个明显不同是,窜案、窝案频发,难以收控,原因就在于无正信的中共党官或受官场影响的人,在独裁、没有监督机制的中共体制下,被权位、欲望和利益迷失是非善恶,利用权力或者工作条件,从事违法犯罪行,根源还在于党妈提供了贪污、腐败平台。

来源:看中国

提省政协副主席给1亿, 升副省长给2亿!  (网易,这实际是官场的买官价格,比前几年便宜些)

行贿受贿之风自古有之,虽然交易的对象千奇百怪无所不有,但最主要的就是对“公权力”的交易。

有一句毫无廉耻的话,叫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对于贪污腐败分子而言,想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只能尽快把手中的权力变现。

市场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有需求才有供给,正因为有大量行贿者企图以金钱、美色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来交换自己的经济利益,才会有同样众多受贿分子的存在。

2014年6月,《检察日报》刊登了一篇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的访谈。

在访谈中任教授表示,他用长期调查得出的数据证明:行贿者普遍会获得10倍于投入的回报。也就是说,行贿的回报是投入的1000%。

而且由于行贿本身的隐蔽性,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相比于其所能获得的巨大利益来说实在太小了!

因此也有人主张:对行贿者的罚金数额应是行贿行为所能获得的利益,而不应是行贿数额,换句话说,如果行贿了100万,应该罚款1000万,如果行贿了1000万,那么就应该罚款1个亿,罚到其倾家荡产为止。

这一理论不仅适用于不法商人对行政官员的拉拢腐化,还能应用于官场本身。

在干部队伍中,确实有一小撮“官迷心窍”的无耻之徒,他们呆在党、国家、人民给的位置上,不思勤政为民,造福一方,反倒一天到晚想着怎么往上爬,怎么当上更大的“官”。

其背后逻辑,无非是更大的“官”掌握着更大的公权力,能够让其牟取更多的不法利益。

还有一些位置更高,权力更大的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收受商人的贿赂,而更加直接地通过卖官捞钱,进而再向上买官“高升”,形成了一条臭不可闻的“产业链”。

比如2011年落马的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对各种官职“明码标价”:副处级100万,处级180万,副厅级500万,正厅级800万……

罗被抓之后,一次性供出了300多名行贿受贿的贪官,导致茂名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及下属的一些县委书记全部落马,茂名的市委、市政府大楼一下子空旷了很多。

还有一个“文化修养”很高,爱写书出书的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其卖官的水平比罗书记还高,开出的“价目表”相当系统和具体:

县委书记200万、副书记60万,县长120万、副县长50万,县政法委书记60万、纪委书记50万、县委常委40万、检察长20万、县委办主任30万…

李书记靠卖书都狂赚了3000多万,靠卖官又受贿3000多万,最后被判处死缓。其一手提拔的原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雷渊利,更是个号称“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市长”。

这些人一旦当了官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变本加厉地疯狂受贿,想要把往上送的钱尽快捞回来。

由于他们买官卖官牵涉的干部实在太广泛,影响面太大,很多判决书都无法公开,有人曾经申请过公开,但最后也不了了之。

不过,李大伦也好,罗荫国也罢,比起另一位敢花上亿的钱买官的“牛人”来说就算小巫见大巫了。

毕竟这些人自己的级别最高也不过是正厅级、副厅级,他们能够“出售”的干部职务再高也高不到哪里去。

由正厅级往上,到副部级、正部级,那就不是只靠钱能够解决的问题了,还得有会“拉天线”的高人帮助。

由此,还滋生了一个十分奇葩的群体:“政治骗子”集团。他们把自己包装成神通广大,呼风唤雨的高人,自称在“上面”认识人,通过装神弄鬼玩神秘,就把许多官迷心窍的堕落分子骗得五迷三道,深信不疑。

2006年4月,时年52岁的榆林市委副书记、榆林市人民市政府市长王登记高升当上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52岁正是干部的“黄金年龄”,此前王登记已经在正厅级的位置上干了5年,如果在厅长的位置上干得好,再往上升到副省部级,退休之前干到正省部级也不是不可能的。

对于王登记来说,他现在并不缺钱,缺的是名,是地位。

榆林市虽然位于黄土高原深处,却得天独厚地拥有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煤矿探明储量1500亿吨,天然气探明储量1.18万亿立方米,石油探明储量3亿吨,岩盐探明储量8854亿吨,堪称坐在矿车上的城市。

王登记是2001年当上的榆林市市长,那年榆林的GDP才129亿元出头,仅为省会西安的五分之一不到。

之所以榆林的经济发展得不快,有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国家对煤矿、石油、天然气的开发有着严格的限制。

因为开采这种资源首先对周边环境会带来不可避免的污染,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造成矛盾;其次,开矿不是过家家,危险性很大,如果没有一定的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和硬件措施,一旦发生矿难事故绝非小事。

即便如此,在煤炭这种“黑色黄金”的巨大诱惑之下,依然有不计其数的民营企业老板进军榆林,想要在这里发展事业,大赚特赚。

开矿的前期投资数额惊人,要开一座煤矿,少说也要投入上亿元的资金,这些资金一旦周转不开,轻则造成财务成本飙升,重则导致公司破产,因此煤老板们做梦都想着自己的煤矿尽快投产。

只要算一笔简单的账:1亿元资金一年的财务成本是1000万元,平均到每个月是800多万元,如果开设煤矿审批周期缩短一个月,就能节约800万元,而且煤矿投产还能带来几百万元的纯利润。

这种账小学生都算得清楚,因此王登记当上市长之后不久,他办公室的门槛都快被闻讯而来的煤老板们踩平了。

对他们来说,只要“王市长”可以帮他们大开方便之门,尽快把开矿许可批出来,送个百八十万简直不在话下。

比如陕西江源公司的董老板,为了请王登记给自己申请探矿权“打招呼”,事情还没办就送上了85万,可谓相当识趣。

又比如马连湾煤矿的杨老板,为了保住自己那一口本来就要被整合掉的矿井,竟然不惜血本地一次性给“王市长”送了500万元。

还有的煤老板在矿区范围重划上做文章,请“王市长”做主把富矿地层划给自己,除了送给王登记的钱,几乎可以一分不花就拿到价值连城的矿层。

有个老板通过走王登记的关系,一下子多划走了2.4平方公里的矿区,而榆林市估算过,全市范围内每平方公里的地下平均蕴藏着价值10亿元的矿产资源。

因此他们出手也是非常阔绰的,有老板一出手就是350万元的大红包,除此之外,在煤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王登记也是来者不拒,有贿必收,无财不纳。

在网络上最早有数据可查的2014年,榆林市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才17000多元,一个三口之家一年收入才5万多,而十多年之前王登记就已经捞了相当于上千个普通家庭年收入的不义之财。

被他这么一通乱来之后,榆林的煤矿产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一批管理落后,存在巨大安全生产隐患,本来应该被关停的煤矿继续存在,一些不具备开矿资质的土老板因为给王登记送了钱拿到了探矿、采矿权。

这样丧心病狂,廉耻全无的行为,和吃人血馒头,拿人命换钱有什么区别?

虽然经法院审理查明,王登记收受的贿赂,有据可查的折合人民币6624万余元,但几乎可以肯定,“王市长”的财力绝不止此,因为他后面的操作才更让人瞠目结舌。

国土资源厅统管全省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总共16项基本职责中,光“管理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这两项背后就是上万亿的经济利益。

这个位置的“油水”可比榆林市市长还多得多!至于王登记在“荣升”国土资源厅厅长的过程中有没有向上花钱打点,这个问题恐怕只有他自己和天晓得了。

显然国土资源厅厅长不是王登记梦想中为官生涯的终点,但王厅长后面的发展却不如人意,从2006年到2012年,王登记当了6年的国土资源厅厅长,这时他已经58岁了。

如果2013年不能如愿提到副省级,那就意味着王登记将在2014年退休,最起码是退到巡视员的二线岗位上,从此风光不再。

王登记可是真的急了,对他来说,副省级成了梦寐以求的位置。

第一,副省级以上干部的退休年龄是65岁,升到这个位置后王登记还能再干五年,这五年能捞多少钱不问可知;

第二,副省级以上的干部是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的,也就脱离了地方组织部,以及地方上纪检监察部门的直接管控;

第三,副省级干部的退休待遇和正厅级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尽管王登记已贪得脑满肠肥,根本不缺钱,但他依然想要那份退休收入。

因此,王登记开始到处物色那些能够“搭天线”的人,并且动员自己以前曾经关照过的老板们帮他托关系,找门路。

别说,这种人才还真的有,很快,王登记的铁杆死党高老板传来消息,说找到了一位“王大师”,可以帮他满足这个愿望。

这让王登记欣喜若狂,他很快约见了“王大师”,并许愿说:如果能帮他升到省政协副主席,就给他1亿,如果能帮他升到副省长,就给他2亿。

王登记根本不怕花钱,怕的是找不到送钱的门路,对他来说,只要钱送得出去,那都不是事。

估计他也认为,只要自己能升到副省长,5年时间再贪污2亿,或者更多的钱也不是什么难事。

而如果按照任建明教授的算法,行贿的收益是行贿金额的10倍,也即是贪污20亿,那就真的有些可怕了。

而“王大师”也是满口答应,说这件事情包在他身上,并且以“到上面活动”为名,前后数次共找王登记要了5000万元的“活动经费”。

这笔钱也不是王登记出的,而是由高老板买单,之所以王厅长对“王大师”的活动能力深信不疑,因为“王大师”无疑向他展示了和某位手眼通天人物的“密切关系”。

可惜这个美梦还没做醒,王登记就出事了。

2013年2月,他被免去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的职务,这时的王登记才发觉大事不妙,或许是买官的行为干得太过火,让他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注意。

成了惊弓之鸟的王登记慌慌张张地联系几个曾经为自己跑官买官出了大力的老板,表示要向他们退赃,结果赃款退了一部分的时候,他东窗事发,被立案调查。

2014年10月17日上午,王登记被通知到省政府开会,在省政府大院,中纪委(注意不是陕西省纪委)派人将王登记带走。

查办王登记的工作整整花了2年时间,同样,由于涉及面太广,涉及人员众多,王登记的案子成了一批腐败案件的导火索。

通过王登记的交代和顺藤摸瓜,纪检部门扒拉出一大堆吃矿卖矿,贪赃枉法,毫无廉耻的腐败官员和疯狂行贿,牟取暴利的不法商人。

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登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贪官苦苦钻营了大半辈子,贪污了不知多少民脂民膏,最后还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不仅“荣升副省级”的美梦落空,还成了坊间流传的笑话。

但更令人深思的是:王登记从1975年到黄陵县团委工作,从政时间长达30多年,贪污受贿的时间跨度也长达十多年,其过程中一直没有被发现,只有在最后即将退休时才案发被抓。

是王登记善于伪装,“隐蔽”得好,还是他本身就有一张销赃分赃的利益网,涉及到更复杂的利益链条,这个表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才是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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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恶警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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