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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漱石反党?罪名完全莫须有!其亲友不愿共产党给他平反竟无一人提出平反要求!

“单干户”饶漱石,没有爪牙的反党集团!

茉莉

1953年发生的高岗、饶漱石事件,亦称高饶事件,是中共成为执政党后第一次严重的党内斗争。当时高岗位高权重,任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兼计划委员会主席。饶漱石任组织部部长。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将高、饶定性为“企图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的毫无原则的阴谋集团”,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撤销他们所担任的一切职务。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酝酿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历史决议),高饶“反党联盟”问题被重新提出来研究讨论。

邓小平在对起草历史决议的意见中说,“揭露高饶的问题没有错。……高岗想把少奇同志推倒,采取搞交易、搞阴谋诡计的办法,是很不正常的。所以反对高岗的斗争还是要肯定”;高饶事件是“分裂党”的性质,“现在看来,处理得也是正确的”。根据上述意见,历史决议仍维持了高饶事件的基本结论,概括为:“1955年3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总结了反对野心家高岗、饶漱石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重大斗争,增强了党的团结。”

陈毅,饶漱石,陈毅
陈毅,饶漱石,陈毅

饶漱石有华东王之称,是为数不多的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级领导干部

这个结论已经成为高饶事件的官方叙史框架,然而这个观点不断遭到质疑,高饶事件是一个“政治冤案”的观点逐渐得到认可。 在《东北王高岗:毛泽东制造的第一个牺牲品》一文中已经说过,毛泽东一手制造了党内斗争,最终决定牺牲高岗。如果高岗还是自己过于狂妄得到的恶果,饶漱石则是更为冤枉。 虽然毛泽东将高岗与饶漱石定为集团,但在当事者的叙述中有极为蹊跷的地方。 1954年春天,邓小平与陈毅、谭震林一起主持批评饶漱石的座谈会时,还指出饶漱石是个“单干户”。 饶漱石秘书陈麒章对此十分不解,“要搞反党的人,连手下人都没有,你一个人怎么反党呢?对这个提法当时我很怀疑:老婆也跟他离婚了,秘书也不跟他了,反党总要有几个爪牙吧?” 中共机要局副局长肖光持同样的看法,你说他“单干户”,我要搞反党,下边至少要有几个人。

一个人,顶多只能算是有点个人意见,要搞“反党联盟”,总要有几个人,一个人匹马单枪总不行。 事实上,《邓小平文选》中,对高岗的批判很具体,讲饶漱石就很含糊,没有具体的事。 之所以将两人连在一起成为集团,是因为1953年夏秋之际的全国财经会议上与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先后出现“批薄射刘”、“讨安伐刘”风波,两个人因为同样的目标将矛头都指向了刘少奇,一个所谓的反党集团也就出现了,这背后是中共建政后不同宗派集团的争夺。

中共革命时由苏区武装斗争与白区地下组织两部组成,在武装夺取政权的战争时期,苏区与白区的党组织互为支持,但进入民主建设的和平年代,这一历史存在不幸变成了一个宗派性质的敏感问题。 相关阅读 众方讨伐:范冰冰饰演女首富惹了谁 印度文化主宰中国2000年? 胡适不幸躺枪 伊朗世俗化苦果:经济腾飞政权灭亡 在高饶事件中,高岗的罪名之一就是散布党分成“根据地和军队的党”和“白区的党”的言论。党史专家庞松认为,中共建政后迫切需要文化程度较高、现代经济知识较多的管理干部,这些干部大都出自白区系统,不免让根据地和军队干部很有些失落。因此,高岗的“射刘”呼应者甚众,这反映了其他山头对刘少奇和华北山头占居中央权力中枢的不满情绪,并不单单是白区与苏区党人的争夺。

党史专家王海光指出,高饶事件的主角之一饶漱石本人就是白区干部,是刘少奇一手提拔起来的。但他初到中央后,马上站到反对华北山头的立场上。如文献版的《刘少奇传》中说:“饶漱石一到中央组织部,就排斥和打击组织部原有的干部,开展对原来主持工作的副部长安子文的无理斗争。”可见这时的党内派系之争,是在大区山头层面上进行的利益博弈,是新进中央工作的外来户和原在中央工作的本地户的冲突。 在“讨薄射刘”中,其他人的发言也相当尖锐,如黄克诚批评薄一波有圈子、李先念说薄一波是“季诺维也夫”、谭震林拍着桌子骂薄是“布哈林式的人物”、饶漱石的发言也很激烈。 对薄一波的批判参与者众,但只有饶漱石被划为高岗集团,其原因应是对安子文的讨伐。 接下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饶漱石一直揪住安子文私拟政治局委员名单一事不放,并将名单散布给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引起哗然。

东北局张秀山的发言又节外生枝,其中有关组织不纯问题的批评,被认为暗指薄一波等61人经中央同意“自首”出狱仍受重用,引起华北代表的强烈不满。讨论时,华东、西北、东北代表的意见一致,华北代表坚决反对,双方争吵得厉害,使会议无法进行下去。毛泽东只得指示会议暂停,先解决团结问题。会议由原先批评组织工作中的资产阶级右倾错误,转变为批评饶漱石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刘少奇的20年》一书中说,对高岗、饶漱石的联合行动,蛛丝马迹都没有逃过毛泽东锐利的眼睛。毛泽东对他们的行为看得很清楚,说他们虽没有订立文字协定,但在思想、目标和行动上是一致的,不是两个互不相干的独立王国和单干户。

饶漱石自己后来也承认:“我不否认我们两个在行动上、目标上都是反对少奇同志。” 这种精神配合说当然很牵强,据杨尚昆回忆,在饶漱石问题座谈会上,饶承认了“关于1943年我在淮南黄花塘处理和陈毅同志的关系问题上所犯的错误”、“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人选问题”、在京休养期间半夜打扰毛泽东的问题以及“关于在组织部斗争安子文同志及在处理此事过程中对少奇同志不尊重的问题”,但在配合与高岗进行反党活动上,饶漱石只字不谈,被邓小平等人批为“不老实”。

一直到1954年底,饶漱石反复斟酌后“违心”地承认与高岗作了配合。对此,中共考虑从宽处理,只撤销饶的中央委员和中组部部长职务,保留党籍,并给出路。 不料,在1955年3月全国党代表会议上,饶漱石问题骤然发生变化。 一是饶漱石否认曾经勾结高岗进行反党活动,二是因杨帆、潘汉年的“内奸”问题,各级代表认为饶漱石已经是犯罪问题,是在党内有一个反革命集团的问题。毛就此说“我感觉,饶漱石的罪恶,可能不比高岗小一些。”在这次会上,饶漱石被认定为饶(漱石)、潘(汉年)、杨(帆)反革命集团的首犯。饶漱石被开除党籍,交公安部门侦讯。 饶漱石被捕后,公安部组织了饶漱石专案组,经过长时间的侦讯后并没有发现饶漱石是内奸的确切证据,也没有发现什么新问题。但饶漱石的问题已经在党的中央全会上被定性,公安部门在报告中,仍然断言饶漱石“实际上是一个反革命集团”。此后,饶漱石的问题就被长期搁置下来。

中共在1986年8月出版《毛著作选读》两卷本时,在第436条注释中写道:饶漱石在任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期间,“直接领导潘汉年等在反特方面的工作。由于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分子’,饶漱石主持反特工作中的一些活动被错定为内奸活动,他因此被认定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刑。”网上一般认为这说明中共用特殊的方式,单独为饶漱石的被“错定为内奸”、犯有“反革命罪”平了反。但景玉川等学者认为当年的冤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广为公告的,如今单凭一条不容易看到的注释代替平反不免令人困惑。 在进入21世纪后,中共已经在党刊上正面评价饶漱石早年功绩,然而何时能为其平反则不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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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共产党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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