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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清洗党内异己, 开展”肃AB团”大屠杀:尸体填满山沟 酷刑惨绝人寰

“打倒机会主义领导”在此前还是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这个1927年“八.七会议”前后始出现的概念,也只是宣布改变陈独秀的路线并中止其在中央的领导职务。在这之后,中共虽已愈益强调思想统一,但党内还保留了若干大革命时期民主传统的痕迹。依那时的党道德和党伦理,不同意见仍可在党内争论,中共中央或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则拥有最终裁判权,未闻有将持不同意见的党内同志予以肉体消灭的事例,但是到了1930年,毛却将“打倒机会主义领导”与肉体消灭结合起来。

将一个党内斗争的概念转变成一个对敌斗争的概念,这中间需要过渡和转换,毛泽东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这个中介环节。他宣布,党内机会主义领导本身就是地富反革命份子,从而将对敌斗争的口号——打倒国民党、消灭地富反革命,与党内斗争的概念“打倒机会主义领导”顺利地衔接起来,一举获得了镇压的正当性,所谓镇压有据,消灭有理。1930年春,在苏区内已流传国民党“AB团”进行渗透破坏,其组织已被陆续破获的消息,根据地的对敌警惕气氛空前高涨,在这样的形势下,毛完全可以用“镇压反革命”来要求红军和根据地的党组织、苏维埃政权全力支持和服从镇压“AB团”的政策。

1930年“二.七”会议后,革命恐怖的气氛在江西苏区已逐渐形成。赣西南特委在书记刘士奇的领导下,遵照红四军前委《第一号通告》的精神,率先发动“肃AB团”的宣传攻势。6月25日,中共赣西南特委西路行委印发了《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命令各级组织:

如发现群众中有动摇表现不好的份子,应捉拿交苏(维埃)政府究办,凡出来生疏的经过赤色区域必须严格检查,如有嫌疑应即拘捕交苏维埃政府,赤色区域内的民众流通应持所属苏维埃通行条子。

工农群众只有阶级之分,不要顾至亲戚朋友关系,凡是来到自己家里或发现其他地方有行动不对的人不论亲戚朋友,应报告苏维埃拿办。

《大纲》同时号召“实行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以“肃清红旗下的奸细”:“现在各级苏维埃应加紧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杀豪绅地主反动富农份子以示警戒,但是杀人要有反动事实可证,严禁误杀。”[5]这份《大纲》虽然提到杀人要有证据,严禁误杀,但是恐怖大门一经打开,事态很快就失去控制。

1930年7、8月间,“肃AB团”迅速从基层清洗转移到上级机关。8月,李文林出任根据李立三攻打大城市命令而新成立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书记。在“打AB团”的积极性方面,李文林并不输于前任特委书记刘士奇,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赣西南特委在1930年9月24日印发的《紧急通告第20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文件中宣布:“红旗社列宁青年社,赣西南政府,都有AB团的小组⋯⋯所有混入在党团特委的赣西南政府的AB团份子全部破获。并将各县区的组织通通供报出来了。”

这份《紧急通告》还详细规定了“肃AB团”的审讯方法和处决人犯的基本原则:“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招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忖度其说话的来源,找出线索,跟迹追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

一经发现“AB团”份子,下一步就是枪毙。《紧急通告》要求[6]:

对于首领当然采取非常手段处决,但须注意,在群众大会中由群众斩杀。⋯⋯富农小资产阶级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团杀无赦。⋯⋯工农份子加入AB团有历史地位,而能力较活动的杀无赦。

赣西南特委厉行“肃AB团”,到了10月,在赣西南三万多共产党员中已“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多人”(“二.七”会议要求把“党内代表富农份子不论其阶级如何及过去工作如何,无情的坚决的开除出党”),消灭了一千多“AB团”[7]。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1/4被打成“AB团”,也大多被杀[8]。

在赣西南特委大张旗鼓“肃AB团”时,毛因忙于主持军中事务,并没有直接插手地方的“打AB团”,进入10月后,毛的态度发生转变。1930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江西吉安县城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信,通报他对赣西南党的状况的看法及准备采取的措施。毛在这封信中继续发展了他在“二.七”会议期间对赣西南党团机构的基本观点,指出:近来赣西南党“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份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毛申明,为“挽救这一危机”,决定进行一场以“打AB团”为号召的肃反运动,以对赣西南的党团机构“来一番根本改造”[9]。

毛泽东真的相信有如此多的“AB团”吗?答案是似信非信。1927年后,为生存而奋斗的中共,长期处在被封锁和剿杀的极端残酷的环境下,作为一种自卫反应,毛习惯对国民党的反共行为给予严重的估计,在诸如国民党向共产党区域派遣破坏特务,国民党利用“自首政策”胁迫中共人员充当特务等问题上,毛看得尤其严重。在激烈的国共斗争中,毛已形成一种思维定式:即对于国民党在共产党区域的活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从“警惕性”方面而言,中共高级领导人当中未有超过毛泽东者。在另一方面,连李文林等人也大打“AB团”,毛就更没有理由不相信有大批“AB团”。

然而毛泽东又绝对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十分清楚,苏区不可能有如此多的“AB团”,既然恐怖闸门已开,正可顺势引导,将所有公开和潜在的反侧一并镇压下去,毛作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在镇压李文林等赣西南领导人之前,率先在自己指挥的红一方面军(红一、三军团)进行大清洗,开展“打AB团”运动。

1930年10月,毛率红一方面军攻占吉安,旋又退出,毛并动员彭德怀在打下长沙后退出。毛的这些举措引起部分红军指战员不满,军中一时思想混乱。为了消除军中的不稳定情绪,毛在率军退出吉安后,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一方面军迅速发动“快速整军”——其主要内容就是在师、团、营、连、排成立肃反组织,捕杀军中地富出身的党员和牢骚不满份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在四万多红军中肃出4,400余名“AB团”份子[10],其中有“几十个总团长”(指“AB团”总团长),这些人都遭处决。

红一方面军内部的“打AB团”极为惨烈,地富或知识份子出身的党员、过去曾与毛意见相左的同志,人人自危,朝不保夕。黄克诚当时任红三军团第三师政委,该师组织科长、政务科长都被当作“AB团”被肃掉。宣传科长何笃才在大革命时期加入共产党,参加过南昌暴动,后随朱德上井冈山。只因何笃才在古田会议前的朱、毛争论中站在朱德一边,从此便不被毛重用,不久即被调出红一军团,在黄克诚手下当个宣传科长。何笃才与黄克诚交谊,“两人在一起无所不谈”。何笃才认为,毛泽东这个人了不起,论本事,还没有一个人能超过毛泽东,他的政治主张毫无疑问是最正确的。但毛的组织路线不对头,“毛泽东过于信用顺从自己的人,对持不同意见的人不能一视同仁,不及朱老总宽厚坦诚”。何笃才并举例说,一些品质很坏的人就是因为会顺从,受到毛的重用,被赋予很大的权力,干坏了事情也不被追究[11]。果其不然,这位聪颖过人、毫无过错的何笃才不久就被扣之以“AB团”的恶名遭到杀害。

毛泽东既然对自己直接率领的红一方面军也大开杀戒,那么对一贯与自己唱反调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就更不会有丝毫顾惜了。如前所述,李文林在“肃AB团”问题上态度十分坚决,但是到了1930年10月,随“肃AB团”中暴露出的乱打乱杀现象的日益严重,李文林的态度开始转趋冷静,10月底,省行委发出通告,批评“肃AB团”斗争中存在的简单化错误,强调对工农群众扩大自首范围,对捉拿老同志更要小心谨慎,如案情重大,则必须将人犯押往省行委肃反委员会审理,解除了县以下基层组织的处决权[12]。令人奇怪的是,当李文林的肃反狂热降温时,毛泽东却开始升温了。

1930年11月,毛泽东的“根本改造”的利刃终于刺向中共江西省行动委员会及其所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此次行动更因李文林等坚持执行李立三中央的路线,反对弃攻南昌的主张而更加惨烈。

1930年5月,赣西南代表李文林赴上海参加由李立三主持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此次会议要求集中攻打大城巿,争取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李文林返回后,于8月上旬主持召开了赣西南特委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部署贯彻李立三的精神。“二全会”不指名地指责了毛的一系列的观点和做法,撤销了拥护毛的主张、被毛派至赣西南特委任书记的刘士奇的职务,并建议上海中央开除其党籍。这一切惹起毛的极大愤怒,毛早已习惯以中央在江西苏区最高代表行事,岂能容忍有人在自己眼皮下以拥护中央为名反对自己[13]?此时毛尚不知“立三路线”这个词语,于是认定“二全会”是“AB团取消派”的会议。

1930年10月,红一方面军攻下吉安,在国民党地方当局的文件中发现了一张据称是李文林的地主父亲用真名签字的便条[14],虽然这张字条究竟内容如何已不得而知,然而将李文林与“AB团”联系在一起已经有了所谓证据。10月中旬和月底,李文林又在峡江会议和罗坊会议上公开反对毛提出的“诱敌深入”的军事作战方针,主张执行李立三有关攻打大城市的指示,与毛的冲突全面激化,由此毛认定李文林就是“AB团”首领。1930年底11月底,李文林在宁都县黄陂被拘押[15],紧接着一批与李文林有工作联系的人相继被捕。毛泽东根据犯人被刑讯后的口供,于1930年12月3日写信给改组后的江西省行委,认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赣西南团特委书记)、李白芳(省行委秘书长)等为“AB团”份子,命令“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毛在这封信中要求省行委接到此信后“务必会同李同志(即李韶九)立即执行扑灭反革命的任务,不可有丝毫的犹豫”,对“各县各区须大捉富农流氓动摇份子,并大批把他们杀戮。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个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负责人捉了讯办”[16]。

李韶九携着毛泽东指示信于12月3日前往富田,5日毛又派两位红军战士将第二封指示信送给已出发的李韶九和省行委。毛在信中指示彼等要从已被捉人的线索中“找得更重要的人”,为了督促贯彻两封信的指示,毛又派出总前委秘书长古柏赶往富田“协助肃反”。

12月7日下午,时任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的李韶九代表总前委,到达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富田,向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负责人面交了毛泽东的指示信,随即将省行委和红二十军八个主要领导人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周冕、谢汉昌、马铭等人予以逮捕。李韶九对这批同志施用了“打地雷公烧香火”等多种刑法,被打同志“皆体无完肤”、“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据当时资料记载,被害同志“哭声震天,不绝于耳,残酷严刑无所不用其极”。12月8日,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来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被施以严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17]。在惨酷的刑讯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万邦、刘敌、周冕、马铭等“是AB团首领,并供出红军学校有大批AB团”。对于这次刑讯逼供,萧克将军在1982年曾回忆道,“即便过了半个世纪,也不能不令人惨然一叹。我们这些‘过来人’也觉不堪回首”[18]。

12月7日至12日晚,在短短的五天时间里,李韶九等坐镇富田,厉行肃反,抓出“AB团”120多名,要犯几十名,先后处决40余人[19],其中李韶九在未动身前往东固前亲自布置将25人处决。李韶九等的残酷行动终于引发1930年12月12日震惊苏区的“富田事变”。

富田事变的爆发,造成江西苏区内部的严重危机,对毛泽东的声誉损害极大,毛亲自出马,毫无愧怍,于1930年12月20日草写《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在这封答辩信中,毛坚持“肃AB团”均是有根有据的。他说:红军中“AB团”要犯的口供“多方证明省行委内安了江西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为其首要”。毛认定段良弼等为“AB团”首犯乃是证据确凿,他说:“如果段、李、金、谢等,是忠实革命同志,纵令其一时受屈,总有洗冤的一天,为什么要乱供,陷害其他的同志呢?别人还可以乱供,段、李、谢这样负省行委及军政治部主任重责的,为什么可以呢?”[20]毛明知将段等定为“AB团”全靠刑讯逼供,却对刑讯逼供无只字批评,反而指责段等不能为革命一时受屈,而不能为革命受屈,就一定是心中有鬼。照毛的逻辑,只要段良弼等承认是“AB团”头子,即可证明彼等是货真价实的“AB团”——毛的这种逻辑和思维方式,成为日后极左的审干肃反的常规思路,是逼供信屡禁不绝的最重要思想根源。在这样的思路下,毛坚持“肃AB团”不仅无错,反而是对革命的巨大贡献。他说:“AB团已在红军中设置了AB团的总指挥、总司令、军师团长、五次定期暴动,制好了暴动旗,设不严厉扑灭,恐红军早已不存在了。”毛声称富田事变将“叛逆的原形完全现出来了”,号召对事变进行坚决镇压[21]。

毛泽东理直气壮乃是他认定自己就是红军和党的象征,毛就是根据地的中央,就是共产国际在中国的代表[22],反毛即是“AB团”,所杀的皆是反革命,何愧之有!在毛的眼里,只要目标崇高——扑灭“AB团”就是保卫革命,即使手段严厉一些,也无关紧要。在大恐怖中,总前委和毛的个人权威完全确立,毛就在大恐怖中成了江西苏区的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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