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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清洗党内异己, 开展”肃AB团”大屠杀:尸体填满山沟 酷刑惨绝人寰

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起草的这封信,在两个关键性的问题上,推翻了1930年10月中央政治局原先作出的决定,沉重地打击了项英。

第一,否认了经中央政治局批準(中央六届三中全会后的政治局)而刚刚成立的中共苏区中央局的合法性,剥夺了项英在江西苏区的最高领导权。

第二,明确规定,在中央代表团抵达之前,毛泽东在江西苏区享有指挥一切的最高权威,重新恢复了被取消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否认了1月中旬刚成立的项英领导的中共中央军委的合法性(事实上,1931年1月30日,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政治局已决定重新组成由周恩来为书记的新的七人中央军委)。

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组成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的中央代表团,立即动身前往江西苏区。作为中央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共中央派往江西的第一个高级代表团,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的直接使命是代表中央政治局处理富田事变问题,享有明确而全面的授权。为策安全,议定任弼时于3月5日出发,王稼祥3月7日启程。

关于共产国际对富田事变的态度,至今没有详尽资料。1931年春,共产国际常驻中国的机构是设在上海的远东局,负责人罗伯特系德国人,其人在共产国际地位较低,他的意见经常不被中共中央领导人重视和接受。早在1930年春由于中共中央与远东局在「富农问题」等意见上的分歧,周恩来曾专程去莫斯科共产国际总部汇报。1931年夏秋,由于罗伯特向莫斯科汇报了李立三试图把苏联拉入中国内战的情报,以及远东局对李立三的抵制,罗伯特在共产国际的地位有所提高,但仍不具备足够的权威,以至于共产国际专门派遣米夫秘密来华主持召开中共六届四中全会。据有关资料透露,米夫于1930年12月抵华后,曾在上海秘密逗留半年时间,但迄今也未发现有关米夫对富田事变发表看法的任何资料。

只有一两份资料间接透露了有关共产国际对富田事变的态度。根据《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一书透露:1931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上海召开了会议,周恩来在会上提出了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至于远东局意见的具体内容如何,该书未作任何披露。但笔者根据周恩来在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和次日发表的《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判断共产国际远东局对富田事变的大概意见是:一、富田事变是反革命行动。二、不应夸大敌人在内部进攻的力量。

笔者的这个判断可从另一份资料中得到证实。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任弼时传》透露:在1930年2月20日讨论富田事变的政治局会议后,与中央政治局的意见相异,共产国际远东局不同意贸然肯定总前委反「AB团」的行动,因此在由任弼时代表中央政治局起草的2月23日的信中,没有写上总前委反AB团「一般是正确的」这句话。但是到了3月27日,远东局改变了原有的看法,认定富田事变「是反革命的暴动,前委领导是对的」,甚至要求政治局与远东局联名发表对富田事变表态的决议。[1-48]这就是次日发出的《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

1931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决议》究竟是谁起草的,迄今仍无直接资料予以证实,笔者分析周恩来起草的可能性最大。周恩来在政治局内分工负责苏区与红军的工作,从1931年1月起,周恩来起草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第一号通告后,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起草了约七份有关涉及全党政治路线、红军与苏区工作,以及致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指示信和电报。举凡全局性的、最重要的文件均由周恩来参与起草。《决议》体现了周恩来所特有的虽具强烈倾向性、但仍含折中色彩的思维及行事方式的风格,与周恩来在讨论富田事变的2月20日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精神基本一致。《决议》指出:「(富田事变)实质上毫无疑问的是阶级敌人以及他的斗争机关AB团所準备所执行的反革命行动」「在泽东同志领导下的总前委坚决反对阶级敌人的斗争路线,实质上是正确的。这种坚决与革命敌人斗争的路线在任何时候都应执行」。《决议》又说,「同时过分地估量反革命组织力量及它在群众中的欺骗影响而减弱我们有群众力量有正确路线可以战胜阶级敌人的坚强信心,这也是一种危险」。[1-49]1931年2月以后,中共中央及周恩来在对富田事变定性问题上一直持强硬态度,以任弼时为首的赴苏区的中央代表团忠实地执行了周恩来的方针,而根本不知道随后不久中共中央及周恩来等对富田事变的看法又发生了新的变化。而具体改变肃反政策及纠正毛在肃反问题上的错误,则是在1931年底周恩来进入中央苏区后,此时,数千名红军将士和地方干部早已被冤杀。

1931年4月中旬,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率领的中央代表团带着六届四中全会的文件,经闽西到达赣南,和项英领导的苏区中央局会台。在任弼时等未抵达江西苏区之前的3月18日,项英曾主持召开了中共苏区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本是项英为加强苏区内部团结而开的一次会议,也是巩固其在苏区领导权威的一个重要行动。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刚刚收到的1930年10月共产国际的来信,具体讨论的问题包括富田事变和「一、三军团过去工作的检阅」等。项英在谈到苏区中央局处理富田事变问题时,进一步重申:「用教育的方法是对的,我们应该清楚认识所有参加富田事变的人不一定个个都是AB团取消派,如果否认这一点是错误的。」[1-50]

然而,项英的意见在中央代表团抵达后立即被推翻。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下车伊始,马上召开苏区中央局扩大会议,传达六届四中全会文件和中共中央对富田事变的意见,作为「第一次扩大会议的继续」。4月17日,由任弼时主持在宁都的青塘举行中央局扩大会议,毛泽东、项英等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代表团起草的《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进一步肯定了富田事变的「反革命」性质:「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以立三路线为旗帜的反革命暴动,更清楚的说,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与立三路线的一部分拥护者所参加的反革命暴动。」

《决议》批评苏区中央局是在三中全会「调和路线」下成立的,指责项英为首的苏区中央局「解决富田事变的路线完全是错误的」:

(项英)根本没有指出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反而肯定富田事变不是AB团的暴动,这完全是模糊了富田事变的反革命性质。又说富田事变是由无原则派別斗争演进而成的,更是大错特错。

  由于推翻了项英对富田事变的分析和处理意见,中央代表团与毛泽东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建立起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1931年5月,重新恢复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建制,仍由毛泽东担任书记。8月毛泽东担任苏区中央局书记,1931年10月11日,苏区中央局致电中共中央,通报由毛泽东正式取代项英,主持苏区中央局:

项英解决富田事变,完全错误,认为是派別斗争,工作能力不够领导。因此丧失信仰,中央局决定以毛泽东代理书记,请中央批準。[1-51]

  与重新确立毛泽东领导权相同步,是重新逮捕、审讯响应中央局通知回到中央局开会的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人。在苏区中央局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以周以栗(1930年长江局派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代表,随后与毛泽东结成密切关系)为首的审判委员会,「首先把富田事变头子刘敌执行枪决」,然后,依次「公审」谢汉昌、李白芳、金万邦、周冕、丛允中等,也一并处死。事隔三十年后,当年参加「公审」的曾山回忆了这次公审,他说:

在公审中,毫无逼供现象,被审的人完全可以自由自在地谈他自己的意见。他们不承认是反革命组织,而肯定是一个反毛团的组织。[1-52]

  决富田事变的主要领导人并不意味「肃AB团」运动已告「胜利完成」,相反,它标志着更大的「打AB团」风暴的袭来。1931年7月间,原在河西坚持游击战争的红二十军在政委曾炳春和继刘铁超之后任军长的萧大鹏的说服教育下,服从中央局决定,回到苏维埃中心区域的河东于都县,但是等待他们的并不是欢迎和鞭炮,而是大逮捕和大处决。苏区中央局命令解散红二十军,扣押军长萧大鹏、政委曾炳春,直到副排长的全体干部,「士兵被分编到四军、三军团去」。被扣押的红二十军干部,大部分被当作「AB团取消派」受到「处置」(即枪决)。

在地方,「赣西南地区的干部百分之九十以上被打成AB团分子」,「有的被错误处置,有的被监禁或停止工作」。[1-53]继毛泽东在1930年发动「打AB团」运动后,江西苏区的「肃AB团」只因项英的坚决制止才停顿了四个月,又在1931年4月后如火如荼全面开展起来,并在五、六、七三个月达到最高潮。

为了贯彻落实苏区中央局4月17日《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中提出的对「AB团」分子要「软硬兼施,穷追细问」的精神,加紧了对所谓「AB团」分子的刑讯逼供。「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对犯人普遍采用「软硬兼施」的方法:所谓「软」,「就是用言语骗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著双手吊起,人向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手指甲内,在各县的刑法种类无奇不有,有所谓炸刑(万泰),打地雷公,坐轿子,坐飞机(各县皆然),坐快活椅子,虾蟆喝水,猴子牵缰,用枪通条烧红通肛门(胜利县)······等。就胜利(县)说,刑法计有一百廿种之多······」。[1-54]在运动中,被审人因经不住酷刑乱供乱咬,使「AB团取消派」越打越多,「凡打AB团不毒辣的,都认为与AB团有关系,有被扣留的可能」。而肃反机关则捕风捉影,「甚至于公开的说,宁肯杀错一百,不肯放过一个之谬论」,使得「人人自危,噤若寒蝉,因之提拔干部,调动工作,大部分人都是啼啼哭哭,不愿意去······,在打AB团最激烈的时候,两人谈话,都可被疑为AB团」。[1-55]

当时在中央苏区的邓小平对此惨剧也有过评论。他说,「我对总前委之反AB团的方式亦觉有超越组织的错误,这种方法事实上引起了党的恐怖现象,同志不敢说话」。[1-56]

然而,在「肃AB团」的基础上,中央代表团和毛泽东结成的友好合作关系,仅维持了七个月左右,一经解决了毛泽东与项英在「肃AB团」问题上的矛盾后,中央代表团和毛之间又逐渐产生了新的矛盾。除了政策分歧外,毛的个人权力与中央代表团权限的不明确,也加剧了双方关系的紧张。至少在法理上,毛泽东是江西苏区党、军队、苏维埃政权的最高领袖,而中央代表团的地位则不甚明确。从中共中央授权讲,任弼时应是江西苏区最高负责人,但毛泽东已就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一职,因此,无论是从实力基础或是从苏区中央局书记的法理权限讲,毛已是苏区最有权力的人,而中央代表团虽具权威,但只是处在一个监督者的地位。于是,在诸多矛盾的作用下,毛与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的蜜月终于在1931年11月初宣告结束,从此双方开始了长达三年零两个月的对抗和冲突。

注释

[1-11]刘克犹:《回忆宁冈县的党组织》,载余伯流、夏道汉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78年),页308。

[1-12]朱开卷:《宁冈区乡政权和党的建设情况》,载《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研究》,页307。

[1-13]《前委开除江汉波党籍决议》(1930年4月4日),载江西省文件馆、《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页576-77。

[1-14]《前委通告第一号》(1930年2月16日),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页173。

[1-15]《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634-35。

[1-16]《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646、648-49。

[1-17]《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626、631。

[1-18]《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页110。

[1-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19)》,上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页319。以下称《毛泽东年谱》。另参见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90。

[1-20]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印行,1985年);第14册,页634。

[1-21]《黄克诚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100—101

[1-22]《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

[1-23]参见《龚楚将军回忆录》,页353;但据1987年中共吉水县党史办的调查报告称,李文林的父亲只是富裕中农,且早在1927年5月就病故。参阅《关于李文林被错杀情况的调查》,载中共江西省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江西省党史研究室编:《江西党史资料》,第1辑,页326。

[1-24]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页98。

[1-25]《省行委紧急通告第九号》(1930年12月15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未,页105。

[1-26]《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

[1-27]曾山:《为「富田事变」宣言》(1931年1月14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未》,页105-106。

[1-28]刘敌:《给中共中央的信》(1931年1月11日),转引自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页107—108。

[1-29]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1959年6月12日),载陈毅、萧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21-23。

[1-30]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页484;另参见何盛明:《陈刚》,载《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4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211。

[1-31]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1959年6月12日),载陈毅、萧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21-23。

[1-32]见戴向青:《中央革命根据地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页252。

[1-33]《彭德怀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166。

[1-34]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印行,1985年);第14册,页634。

[1-35]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印行,1985年);第14册,页634。

[1-36]《黄克诚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85。

[1-37]《周恩来年谱》,页183。

[1-38]《周恩来年谱》,页185。

[1-39]《周恩来年谱》,页192。

[1-40]《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二号——对富田事变的决议》(1931年1月16日),载《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页639-42。

[1-41]毛泽东在《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中强调:「二全会议主要反对二七会议,开除刘士奇就是反对二七会议,反对毛泽东」。

[1-42]转引自戴向青、余伯流、夏道汉、陈衍森:《中央革命根据地史稿》(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页311。

[1-43]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页484;另参见何盛明:《陈刚》,载《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4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486。

[1-44]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北京: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页484;另参见何盛明:《陈刚》,载《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4卷(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页484。

[1-45]《周恩来年谱》,页203—204

[1-46]《周恩来年谱》,页205。

[1-47]中央文件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1),第7册,页141;另见《周恩来年谱》,页205。

[1-4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任弼时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4年),页209。

[1-49]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126;另参见《周恩来年谱》,页208。

[1-50]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90年第6期。

[1-51]《苏区中央局致中共临时中央的电报》(1931年10月11日),转引自《任弼时传》,页212。

[1-52]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1959年6月12日),载陈毅、萧华等:《回忆中央苏区》(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页21-23。

[1-53]《萧克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党史研究资料》,1982年第5期。

[1-54]《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77-78、480。

[1-55]《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77-78、480。

[1-56]邓小平:《七军工作报告》1931年4月29日),载中共中文献研究室、中央文件馆编:《党的文献》1989年第3期。

 

中共在抗日战争前夕的一场〝肃AB团〞运动,红军中7万人被以各种残酷方式屠杀,整个运动中使用的各种酷刑也惨绝人寰。

 

而实际上“AB团”根本不存在,毛泽东发动这场运动的目的只是清除党内异己。专家称,各国共产党的大屠杀都是惨无人道,中共无视人命的本性从未改变。

1930年,中共在江西苏区,发生激烈的权力斗争。时任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和总前委书记的毛泽东,为了剪除赣西南地方红军李文林等异己,以整肃AB团的名义,发起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党内大清洗。

这场始发于赣西南的反〝AB团〞清洗,很快扩展到各个苏区。

据中共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记载,红军中约有7万人,因所谓〝AB团〞被杀。

所谓〝AB团〞,是1926年国民党内的反共者成立的,〝Anti-Bolshevik反布尔什维克〞团体。不过早在1927年就已解散。据大陆官方杂志《同舟共进》2012年第三期记载,其实1930年在中共赣西南甚至整个中央苏区,根本没有〝AB团〞。

据史料记载,中共“肃AB团”运动中,酷刑种类达120多种,例如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洋钉钉穿手掌,火烧下身、小刀割乳等等。其中很多酷刑是此次运动中“首创”。据河南人民出版社《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记载,受刑者〝体无完肤〞,〝手指折断,满身烧烂,哭声震天〞。打人者如果下手不够狠毒,也会被认为与AB团有关。

《搜狐视频》中共党史专家披露:〝后来肃反到什么程度,站队,站队以后用镜子照,如果你脸红,就说明你心虚,你就是肃反对象,就拉出去杀掉。〞所有在酷刑下招供者,都被立刻处决。为了节省子弹,处决方式主要是梭镖刺杀,棍棒打杀,大刀砍杀。〝那个血,把(杀人者)的手和大刀的手柄黏在一块,拿不下来。〞

红安县七里坪镇村民回忆:〝整个山,人从上面往下倒,把整个山沟都填满了。〞

著名极权问题研究专家仲维光说,不单中国共产党,而且朝鲜、古巴,所有东欧国家共产党,对于和他们的权力集团稍微不同团体的镇压,都是惨无人道,丧失人间一切伦理道德的。

仲维光说,中共历次运动,每次加害的理由都有不同,但其无视人命的本性从未改变。


附录:”肃AB团”事件的历史考察

作者:高华

距今69年前(本文发表于1999年——编注),一场大规模的革命恐怖浪潮席卷中共领导的江西苏区。在一轮名曰“肃AB团”的大清洗中,几千名红军官兵和根据地内的党团员及普通群众惨遭杀害[1]。干此事的并非中共的死敌——蒋介石和国民党,而是根据地的中共党组织和由毛泽东亲自指挥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这段史实以后随着毛泽东在中共党大陆位的上升被完全改写。直至80-90年代,在撇开毛的个人责任的前提下,当年这场事件的大致轮廓才初步显现,但仍有许多晦暗不明之处。本文所要研究的是:毛泽东为何要在红军和根据地内发起“打AB团”?毛为大清洗寻找的依据是什么?大恐怖与建立新社会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毛在掌握中共实权后不再采用“打AB团”的方式解决党内矛盾?

事件的起因:以暴力维护领导权威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革命运动中声誉鹊起始于1927年国共分裂后,最先走上武装反抗国民党的道路,从此成为中共武装革命的著名领导人。在这之前,毛虽是中共建党元老之一,但是在1921-27年,党的声光全被陈独秀等所占,尽管毛被公认为农运专家,然而还是属于年轻一辈,对党的决策不起任何主导作用。

国共分家,中共潜入地下,革命的中心地带逐渐从城巿转向农村,党的斗争形式、组织构成和党的性格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中共已从合法政党转变为秘密政党,列宁主义党的民主集中制已完全制度化,中共中央作为领导中国革命的司令部的权威也基本确立,由此中共开始了军事共产革命阶段。

进入军事共产革命阶段的主要标志在于1927年后,中共破天荒地有了自己控制的地盘——红色区域,从此中共可以在这些地域公开推行自己改造中国的革命政纲,这是中共自成立以来从未遭遇过的新情况,毛泽东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崭露头角、声名大振,使党的声光逐渐聚于其身。

毛泽东无疑为中共革命立下最大的功勋,他在江西农村的努力及其实践为中共开辟了一条新路。但是在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毛只是党领导下的武装同志,必须接受来自上海的中共中央的领导,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毛不仅不是党的名正言顺的领袖,甚至在江西苏区,毛的个人权威也还未彻底巩固。

毛泽东在中共党内是靠熟悉农村和农民情况、善于领导军事斗争起家的,然而中国现代革命战争与历代农民战争有一个重大区别,即反抗国民党的武装革命是受共产党直接领导的。党为武装革命提供了意识形态的义理系统,并拥有对这套义理系统的充分解释权。党还为武装革命提供组织框架和干部来源,党不仅有建立革命武装的发号施令权,也有任命干部、调动干部的组织指挥权。尽管毛在创建红军、开辟红色根据地方面功劳盖世,但他仍受到党的制约。

1927-29年,毛泽东在江西辛勤开拓,对受制于上海中央虽多有不满,但基本上对中央持顺从的态度。毛在理论方面虽不时有越轨之举,但其言论大致均在中共中央意识形态的框架之内。毛在组织关系上,也未有明显的越权行为。毛经常向上级党委和中共中央书面汇报根据地的斗争情况。

中共中央是以颇为欣赏的态度看待毛泽东在江西创造的这番事业的。1928年中共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在毛未出席的情况下,将毛选入中央委员会。总的来说,上海中央对毛的活动,包括毛在江西红军中的领导地位是乐观其成的,尤其在1929年发生的朱德与毛泽东的争论中,中央表态明确支持毛,促成了毛在江西苏区领导地位的确立。

1929年古田会议后,毛泽东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已经初步形成,促成毛领导权威形成的两个最重要条件都已具备:一、中共中央对毛的明确支持为毛的权威提供了法理基础;二、毛的事功突出,在他的领导下,根据地地盘扩大,人口增加。一度与毛意见相左的朱德,因军事失利,威望有所损失,毛的军事成功则为毛的权威提供了事实基础。作为毛领导权威的具体体现,1930年,毛担任了红一方面军总政委和总前委书记,在统一的苏区党领导机构尚未建立的形势下,毛所领导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成为江西苏区最高领导机构。在战争环境下,军队是维系苏区存在的最重要的柱石,军—党—苏维埃政权,已实现高度的一体化,毛于是成为江西根据地的最高领导,上海中央的指示只有通过毛才得以在苏区贯彻。毛所具有的这种特殊地位,使其获得了很大自由——毛从此拥有对中央指示的灵活解释权,毛完全可以把自己的意见与中央的意见合而为一,以中央的名义强制推行。然而毛毕竟不是中共中央,在苏区内部仍有部分红军和党组织援引中共中央来消极对抗毛的新权威。

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中共武装革命的草创年代,一时豪雄四起,在反抗国民党的大目标下,革命阵营内部的矛盾被暂时掩盖。但根据地内,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留苏干部与国内干部的矛盾、知识份子干部与农民出身的干部的矛盾仍然存在,使之可以凝聚的唯一力量来自于中共中央的权威,包括中央提供的意识形态义理系统的理论权威。只是此时的中共中央远离乡村,城巿中央对根据地的领导必须通过毛泽东来体现,因此,毛个人的识见、智慧、人格因素和作风态度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毛是江西苏区所有武装同志中最具政治眼光、意志最为刚强的,且最善用兵打仗,但其人作风专断,使许多军中同志对其“敬而畏之”[2]。在1929年的朱、毛纷争中,朱德因其为人宽厚、作风民主,得到红四军(红一方面军前身)多数干部的同情和支持。1929年7月陈毅赴上海汇报请示中央对朱、毛纷争的意见,中共中央明确表态支持毛。陈毅返赣后,亲自请毛出山,朱德、陈毅为忠诚的共产党员,一切服从中央,重新理顺了与毛的关系,使红四军内部的分歧和矛盾得以化解。但是,毛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的分歧却因各种原因而尖锐化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发生了毛泽东“打AB团”的大清洗。这场事变的直接原因是,毛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刚刚建立,却遭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的挑战,毛不能容忍在他鼻子底下有任何违抗自己权威与意志的有组织的反对力量,而不管这种反对力量是来自红军内部或是地方党组织。为了维护自己在根据地的权威,毛一举挣脱党道德和党伦理的约束,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被他怀疑为异己力量的党内同志。

毛泽东用流血的超常规手段解决党内纷争,究竟要达到什么目标?一言以蔽之,毛要做江西苏区的列宁,由于此时毛尚未成为中国党的列宁,不具号令全党的法理权威,他才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党内的反侧。

镇压“反革命”,何愧之有

将大规模的恐怖施之于党内和军内,与党道德和党伦理存在巨大冲突,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毛泽东自有办法。他声称:以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党和红军已被机会主义和富农路线所控制,为了挽救革命,必须对之进行彻底改造,这样,毛的镇压就有了思想的旗帜。

李文林是知识份子出身的赣西南党与红军的创始人之一,与毛泽东及红四军的关系一度十分密切。但是到了1930年初,经历多次组合的江西地方红军和赣西南党团机构在若干问题上与毛泽东产生了意见分歧,和毛泽东的关系也日趋紧张。

赣西南方面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1)土改政策问题。赣西南方面主张执行中共六大关于“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决定,反对毛泽东提出的“没收一切土地”的主张。(2)军队及地方党机构的归属及人员配置问题。1929年11月底,毛泽东提出合并赣西、湘赣边界两特委,成立新的赣西特委,毛并决定将李文林领导的红二、四团合并到彭德怀部另成立红六军。赣西南方面则认为此决定须经中共中央及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才能生效。1930年1月,毛泽东任命红四军干部刘士奇、曾山组成赣西特委作为领导赣西南等地的最高机构,但是却受到赣西南方面的抵制。

为了解决与赣西南地方红军、党团机构的矛盾,毛泽东于1930年2月6-9日,在赣西特委所在地吉安县陂头村召开了由红四军前委和赣西南方面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江汉波也以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身份参加会议,刘士奇等作为助手配合毛泽东组织了这次会议。

在“二.七”会议上,两个月前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了对红四军领导权的毛泽东,在刘士奇、曾山的帮助下,发动了一场对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激烈斗争,这场斗争为日后掀起“肃AB团”运动埋下了火种。

毛泽东等列举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团机构负责人的“严重政治错误”主要有两项:(1)毛等批评赣西南负责人江汉波、李文林提出的仅“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主张,是“完全走向农村资产阶级(富农)的路线”,指出“由此发展下去势必根本取消工人阶级争取农民的策略,走上托拉茨基陈独秀的道路,根本取消土地革命全部”。(2)毛等指责江汉波等用“非政治的琐碎话,煽动同志反对正确路线的党的领袖”[3]——这里所提到的“党的领袖”,是指毛泽东派任赣西特委书记的刘士奇。

由毛泽东主持的“二.七”会议将赣西南方面的负责人扣上“富农份子”的帽子,宣布开除江汉波的党籍,李文林被调离出主力部队,转任地方工作。2月16日,由毛任书记的红四军总前委发出《前委通告第一号》,正式宣布开展“肃清地主富农”的斗争,通告指出[4]:

赣西南党内有一严重的危机,即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党的政策完全是机会主义的政策,若不彻底肃清,不但不能执行党的伟大的政治任务,而且革命根本要遭失败。联席会议号召党内革命同志起来,打倒机会主义的政治领导,开除地主富农出党,使党迅速的布尔塞维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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